贵州省人防(交战)办主办

 

 

中共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见》(黔党发(2008)4号)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省委办公厅《贵州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省直工委《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办实际,作如下安排:
  一、方法步骤
  (一)调研动员阶段(2008年1月至3月)
  根据省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针对我办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专题研究提出切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和办法。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召开大会,由党组书记进行动员部署。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目的、意义讲清楚;把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讲深入;把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讲透彻,切实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紧紧围绕“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目标任务,结合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和省委“1十9”文件,采取专题辅导、个人自学、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关于党建工作的新论述、新部署、新要求,通过学习,重点检查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指示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此期间召开一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本办基层党的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主要问题,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2008年3月15日前,将党组工作方案报工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实施阶段(2008年4至10月)
  办党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在党组的领导下,根据“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探索新时期新阶段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思路和方法,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各项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有计划、有步骤、有方法、有措施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机关党的建设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要做好接受省直工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的检查和督导组,对我办工作情况进行的抽查,并督促落实各项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08年11至12月)
  机关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把活动成果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2008年11月15日前,要将活动总结报工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接受11月30日前,工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办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的抽查,以及12月接受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全面检查验收。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为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机关党委、各支部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在统筹经常性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五个项目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强化基础”项目
  1、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探索新的更加务实管用的模式和做法,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今年要结合机关党委换届工作,进行党支部调整,原则上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处、事业单位,应建立独立党支部;党员数量不足的,应与业务相关的处、事业单位联合建立党支部、党小组。
  2、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重点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严格机关党委专兼职副书记、纪委书记的考察考核任免工作。按照省直工委要求,认真选配好机关专职党务干部。探索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3、着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目标和责任追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接按照省直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要求,抓好党性党风教育、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营造机关廉政文化氛围。贯彻落实处、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以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事务公开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4、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制定机关党组织2008年至2012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重点做好在高知识群体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党章》意识和宗旨意识,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探索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模式,加强党员管理基本信息库建设。
  5、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工作。
  6、以机关网站为平台,设置机关党建工作专栏,加强与省直工委党建工作网的联系,改进信息报送方式,畅通工作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
  (二)“提高素质”项目
  1、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以《党章》、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为主要内容,以党组中心学习组为龙头,以处级干部培训班和支部(处)学习为主要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组织好领导干部讲党课、专家讲理论、先进人物讲事迹、党员讲体会“四讲”活动。组织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座谈交流、板报等形式,把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
  2、做好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以及省委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努力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把科学发展现的要求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中开创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工作新局面的自觉行动和实际能力。
  3、实施好党员素质培养工程。继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抓好学习型支部、学习型党员评选和申报工作。组织参加省直工委举办的学习交流、专题讲座和读书心得体会征文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06一2010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省委《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实施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办2008至2012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将党员教育经费列入预算。要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加强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和推动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成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模范。
  4、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岗位强兵活动。围绕提高党员干部公文写作能力、演说能力和创新设计能力,组织参加省直工委在省直机关开展的能力素质“三项赛”活动。
  (三)“健全机制”项目
  1、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落实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安排,落实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考核评比工作。按照省直工委的安排,组织推选省直工委表彰的三年一度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2、进一步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在基层党组织中全面开展党员承诺制、设岗定责、实名上岗、结对帮扶和党员志愿者、党员义工等活动。对基层反映的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把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和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
  3、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省直工委与省委组织部共同研究提出的加强省直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4、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通过健全管理制度和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5、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省直工委编制的机关党建工作手册,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逐步推进党务公开。
  6、凝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对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党的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扎实做好群众工作;支持机关工、青、妇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继续抓好机关内部事务民主管理,在机关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结合机关特点,实施“凝聚力工程”。
  (四)“示范带动”项目
  1、抓好对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学习。认真学习严格按照省级党建示范点建设标准培育的省级示范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我办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
  2、开展“五好基层党组织”申报命名工作。结合本办实际,制定“五好基层党组织”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参加省直工委在上半年组织申报命名的省直机关第二批“五好基层党组织”,力争有一至二个支部被省直工委命名。组织开展命名本办的“五好”基层党组织工作。
  (五)“党内关怀”项目
  1、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分析报告制度,针对党员干部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创新工作内容和形式。
  2、建立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在总结近年来开展党建扶贫、“万个支部结对、万名党员帮扶”活动等经验的基础上,以灾后重建和发展为主要任务,大力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组织力量深入帮扶点,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为贫困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的灾后重建工作提供物质和智力支持。近期,结对的支部和党员都要以“抗灾保民生,重建促发展”为主题,到结对帮扶点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
  3、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通过党费出一点、党员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的方式,多方筹集资金,设置专项账户,为生活困难党员和帮扶点解决实际困难。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在党组和党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对有关工作任务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部门。党组及党组书记要按照省委要求,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充实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机关党委书记要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及时向党组汇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完善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话动顺利开展。
  (二)督促检查
  党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对各支部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不力的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检查的情况作为评先选优和年度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情况报送
  定期向省直工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报选工作简报,及时反映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工作情况。




                  中共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二OO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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